• 人社局报废一批空调等资产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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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废一批空调等资产的公示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38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恩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恩府办〔2022〕45号)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拟对一批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2匹格力柜式空调1台,2001年11月购入,已使用年数20年。
    (2)3匹格力柜式空调2台,2001年11月购入,已使用年数20年。
    (3)3匹格力柜式空调1台,2001年4月购入,已使用年数21年。
    (4)3匹格力柜式空调2台,2002年6月购入,已使用年数20年。
    (5)3匹格力柜式空调1台,2003年5月购入,已使用年数19年。
    (6)3匹格力柜式空调1台,2004年7月购入,已使用年数18年。
    (7)10匹格力柜式空调5台,2008年1月购入,已使用年数14年。
    (8)2匹格力分体式空调4台,2008年2月购入,已使用年数14年。
    (9)2匹格力分体式空调1台,2009年8月购入,已使用年数13年。
    由于上述资产已使用多年,部件残旧,故障损坏,无法维修,无法适应办公需要。现按有关规定申请报废。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意见者请拨打电话:0750-7717908)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