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局关于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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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的公示
    为了认真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7〕18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现场考察,我局拟定梅州市利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为梅江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753-2196311。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