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政协办公厅关于报废资产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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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废资产的公示
    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同意,并报南宁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固定资产报废有关问题的复函》(南财资﹝2018﹞43号)】,现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原值共计327765元的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报废资产将在南宁市政协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如有意购买可竞价购买。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国资﹝2015﹞20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3日-4月19日。如有异议可致电行政接待科(电话:0771-5501835  许宗珍)。
    附:报废资产明细表
    南宁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