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和《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鄂教财[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经教务处、中国画系、美术学系、环艺系、动画学院、油画系六个部门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核查,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拟对的资产原值为423216元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明细见附表。
现将本次拟报废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7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1317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027-813170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3日
湖北美术学院固定资产明细